1、网上打印的考生报名表、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其中,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持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指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转正定级表、干部履历表等)。
联系电话:59958745(建委人事处)
63867122(监督总站) 59958461(住保办)
62320470(招投标办) 67795001(造价处)
59958572(权属中心)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