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范围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复审时间
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至3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三、复审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白桥大街22号北京工商联大厦6层629室。
四、注意事项
(一)复审工作于2013年3月28日下午4:00结束,请参加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列入调剂范围:
1.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
2.2013年3月28日下午4:00之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
3.明确表示放弃报考的。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考生本人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并签字);
2.网上打印的成绩单1份(考生本人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到证、《劳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等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8.对于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考生需持党员证、组织关系证明等能证明政治面貌的有关材料;
9.2013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需持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10.2013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区县武装部出具的证明。
(三)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必需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