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3-05 16:47: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为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相关工作,负责区县宣传科(站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为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相关工作,负责区县宣传科(站)的业务指导;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制作发放;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专题栏目制作;负责大型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活动。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技能、任职经历、工作水平及其它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二、招考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表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招考岗位和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下载打印,于2013年3月1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标题请注明:应考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发至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邮箱(邮箱附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报考人员到单位现场确认的方式,需携带《北京市人口计生委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告。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现场发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招考岗位人数的比例为3∶1。参加面试人员提交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一式10份。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在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bjfc.gov.cn)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任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决定任用人选。拟任用人员统一在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王虹 王志洲
 
  联系电话:010-83978207、010-84659714
 
  电子邮箱:renshichu@bjfc.gov.cn
 
  附件:
 
  1、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2、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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