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1号),中国企业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国企联〔201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非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管理咨询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经济类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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