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朝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体检及相关事宜公告
2012-12-16 17:43: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2012年朝阳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基本原则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

   根据《2012年朝阳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基本原则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参加面试(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上述原则重新确定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 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 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定于2012年12月21日上午进行。体检地点在解放军第二三四医院 (朝阳市第二医院对过)。进入体检的人员按照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早6:10到解放军第二三四医院门诊一楼大厅集合。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250元,费用自理,自备零钱。体检费收据当场领取。
    四、体检要求
    1.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憋尿,禁止吸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其他事宜请考生察看当日发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请各位考生做好体检准备,望周知。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 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咨询电话: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38161;朝阳市卫生局 2632123。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2012年朝阳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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