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阳县委党校成立于1960年1月,1992年8月被批准为中专体制,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处级规格。为进一步加强县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需求,满足党校教学科研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研究生学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宁阳县常住户口或宁阳县生源或父母、配偶一方户籍是宁阳县的;
3、年龄在35周岁(197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招考计划及专业要求
(一)招考计划:哲学或政治学或历史学或文学或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共计4人。
(二)专业要求: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或中国哲学;
政治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运动、中国党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或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历史学:中国史或世界史;
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及应用语言学或中国现当代文学;
经济学:理论经济学中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的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或国际贸易学;
管理学:工商管理中的会计学、企业管理;公共管理中的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宁阳县委党校(宁阳县城文化路533号)办公楼一楼报名处。
3、咨询电话:0538—5621016、5638716。
4、报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在诚信承诺栏签字,并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加盖公章)、身份证或户口薄、荣誉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对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确定成绩排序。
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1、体检。对进入初选范围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对初选人员根据本人档案进行全面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详情在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yrs.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宁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