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泰安荣军医院、省青州荣军医院是隶属于省民政厅的优抚医院,是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医院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在院复员伤残军人康复治疗和长期供养工作,并接收在乡复员伤残军人轮流休养,同时面向社会接收病员。省泰安荣军医院建于1946年,坐落在泰山脚下,位于泰安市区;省青州荣军医院建于1947年,位于青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所属省泰安荣军医院、省青州荣军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11月3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民政网站(http://www.sdmz.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下载《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报送电子版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要求图像清晰、完整),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招聘单位在24小时内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确认初审是否通过,未收到审核确认邮件或电话通知的考生应在报名24小时之后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于笔试前1天,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初审确认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条件或未现场确认的取消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