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河口区遴选借调4人公告
2016-01-05 17:27: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调工作的意见》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借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范围全区机关事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调工作的意见》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借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正式在编人员 ,共遴选4人。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吃苦耐劳;
(二)身体健康,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
(五)符合任职回避要求。

三、遴选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如实填报《遴选借调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及照片需提供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若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低于2:1时,则根据情况酌定遴选人数。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政策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
(四)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才素质及其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
(五)研究录用。根据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拟借调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借调人选按规定在用人单位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期间,经考察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办公室。
(二)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遴选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46-3661080 。
河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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