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东城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二、受理时间:每月1日-15日(工作日)
三、法律依据: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四、提交材料:
(一)军转干部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补贴时应提供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军转干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军转干部本人的银行联名卡或退役金卡复印件;
(5)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还需要提供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和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6)如果房产为军转干部配偶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如配偶未建公积金,需单位开证明(如无单位存档单位出具证明)。
(二)军转干部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补贴时应提供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军转干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军转干部本人的银行联名卡或退役金卡复印件;
(5)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还需要提供借款合同的原件
及复印件和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6)如果房产为军转干部配偶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如配偶未建公积金,需单位开证明(如无单位存档单位出具证明)。
(三)军转干部因(平房)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补贴时应提供证明材料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军转干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军转干部本人的银行联名卡或退役金卡复印件;
(5)如果房产为军转干部配偶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如配偶未建公积金,需单位开证明(如无单位存档单位出具证明)。
(四)军转干部因自建(农村)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补贴时应提供证明材料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军转干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军转干部本人的银行联名卡或退役金卡复印件;
(5)如果房产为军转干部配偶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如配偶未建公积金,需单位开证明(如无单位存档单位出具证明)。
(五)军转干部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补贴时应提供证明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军转干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军转干部本人的银行联名卡或退役金卡复印件;
(六)军转干部因到达退休年龄提取住房补贴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军转干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军转干部本人的退役金卡复印件;
五、提取流程:
军转中心按照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的要求,在受理申请材料十个工作日内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受理材料十个工作日后请到军转中心领回原件。
六、其他事项:
1.如果军转干部在北京市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的要先支出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才能提取住房补贴;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交银行联名卡复印件,没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交退役金卡复印件;
2.住房补贴每年提取一次;
3.复印材料一律使用A4纸;
4.次年提取时携带《住房补贴支取记录单》和身份证复印件。
5.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