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组通字〔2010〕42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皖人社发〔2012〕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直工委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
根据报考者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附后),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联系电话:0551-2606492。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参加面试人选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统考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以面试当天的抽签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
(四)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为4人。
三、成绩合成
报考者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报考者考试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先锋网(http://www.ahxf.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省直工委委员会议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确定为拟遴选的人员,在安徽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直工委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直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2606492 监督电话:0551-2606632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