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最低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时间
备注
综合处工作人员(0501381001)
田黎黎
381142095008
126
2月26日
杜金泽
381137732610
邹学思
381142104901
陈琪
381142105513
熊海滨
381145092207
业务处室工作人员(0501381002)
余伟
381144042010
123.3
2月26日
汪业宏
381142116501
赵犀角
381134019712
张宇
381150021721
刘军
381142110129
二、面试确认
我局将安排专人电话通知考生,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对0501381001和0501381002岗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将在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递补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并发布递补公告。放弃面试者需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不迟于2月19日传真至027--88717600或发送扫描件至diaqy@nea.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2日8:40-12:00到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0楼一号会议室。
(二)所需材料
1.考生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如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报经我局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要求信息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的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有关要求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所在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 2016年2月26日上午9:00开始。
(二)面试地点: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20楼二号会议室(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0楼)。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使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命制的结构化面试题本;面试顺序采取抽签方式决定。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8:15以前,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科目准考证到20楼一号会议室候考(地址同上),8:30没有携带以上证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局将在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的网站上填报并提交考生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日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可以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费用由我局统一承担。体检具体事宜面试后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秋云 黄 洁
联系电话:027-88717616 027-88717606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6年2月17日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XXX(单位):
本人 ,身份证号: ,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
×××同志,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为:××××,现为××××(填写单位详细名称及职务)。
我单位同意×××同志报考××单位××职位,如果该同志被贵单位录用,我们将配合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
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盖章(人事部门公章)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