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龙县竞争性选拔年轻领导干部公告
2015-12-23 14:04: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及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注重基层和岗位历练,加大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县委决定竞争性选拔一批优秀年轻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及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注重基层和岗位历练,加大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县委决定竞争性选拔一批优秀年轻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竞争性选拔年轻领导干部共设15个名额,任用方向为乡镇副科级领导岗位。

二、选拔范围
全县各部门、各乡镇中符合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身份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原则上必须报名参与本次竞争性选拔,所有人员参与选拔情况存入干部档案。

三、职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正确理解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3、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能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并能做到以身作则;工作深入扎实,能密切联系群众,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4、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工龄满1年以上(2015年10月31日以前试用期满转正定级)。
4、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年龄可放宽1岁,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文化程度。
5、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
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选拔人选。

五、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县委组织部于2015年12月22日-25日在玉龙电视台、玉龙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yulong.gov.cn)等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15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报名地点在玉龙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电话:0888—5111518。
本次选拔的报名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单位党组织依据对干部的平时了解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推荐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玉龙县2015年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领导干部报名信息采集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受表彰证书原件报名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由各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经历、业绩、奖惩等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审核结果负责,提出审核意见并署名。
本次竞争性选拔报名人数达到4:1方可开考,如比例达不到,则相应压缩选拔名额。
3、笔试。2016年1月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按照分数线上人选确定进入业绩考核评价人选, 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4、业绩考核评价。由县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形成进入业绩评价程序人选名单。组建由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组成的评价小组,制定业绩评价方案,对进入评价程序的年轻干部进行业绩评价。业绩评价重点考核人选的工作学习经历、工作实绩、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5、面试。业绩评价结束后,按业绩评价成绩的高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选,进行结构化面试。
6、确定考察人选。根据业绩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和确定总成绩,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7、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及与报考职位的适应性。
8、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并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
9、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10、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县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对本次竞争性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任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任满一年后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六、纪律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广泛宣传动员,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参加本次选拔工作。参与本次选拔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推荐人选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拔资格。
县纪委对整个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88—5111518
监督电话:0888—5106881
本次选拔工作的其它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中共玉龙县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22日

 

相关热词搜索:玉龙 竞争性 云南

上一篇:贵州台江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下一篇: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