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宣传中心经北京市编办批准于1997年成立,是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工作;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新闻宣传业务指导工作;卫生政策、科普知识及先进人物的宣传工作;北京地区卫生宣传干部培训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卫生宣传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内容(附件1);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五)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 。
(二)网上报名地址:请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个人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至bjswsxczx@126.com邮箱。
(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学习期间成绩单等。
(四)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附件2)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3.单位通知笔试考试人员及时间。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等
(二)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北京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bjhb.gov.cn/)查询成绩。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bjhb.gov.cn/)上公示7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主管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http://www.bjhb.gov.cn/)。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83169360
北京市卫生宣传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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