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2016-03-05 14:06: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学科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北京市“省部共建大学”。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和重点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学科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北京市“省部共建大学”。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26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97个,博士后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7个。学校还建设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民政部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拥有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杰青等一大批知名学者。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现面向海内外诚招优秀人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留学归国人员(具有留学经历者优先,留学归国工作属于初次就业派遣,需落户人员应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

  2.能正常出站参加派遣的博士后出站人员。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并正常参加2016年度就业派遣;(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留京条件)。

  4.行政管理、专技、实验和图书资料岗位信息及要求请参见附件1。

  5.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信息及要求参见附件2。

  二、联系方式及聘用程序

  (一)联系方式

  行政管理、专技、实验和图书资料岗位应聘者请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发送电子版简历至电子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所应聘单位、岗位、应聘专业、姓名。专职辅导员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处指定邮箱,电子邮件命名格式为首师大2016年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姓名+毕业院校)。应聘者请登陆首都师范大学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cnu.edu.cn/zpsys)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岗位申请。(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0日)。

  (二)聘用程序

  1.对于应聘实验岗位人员,按照教学科研岗位聘用程序执行。

  2.对于应聘行政管理、专技、图书资料相关岗位人员,由学校各用人单位进行初选,专职辅导员由学校学生处进行初选,均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数10:1的比例进入笔试。(行政管理、专技、图书资料岗位应聘者,参加行政能力测试;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应聘者不得兼报行政管理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数5:1的比例进入复试。

  3.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心理测试。

  4.复试。对于应聘行政管理、专技、图书资料相关岗位人员根据复试结果,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数2:1的比例进入岗位实习;专职辅导员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数1.5:1的比例进入岗位实习。

  5.体检。由应聘人员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体检。

  6.确定拟聘人选。对于应聘行政管理、专技、图书资料相关岗位人员,由学校各用人单位根据实习成绩确定拟聘人选;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处根据实习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7.公示。由学校分期在校园网上公示。

  三、应聘人员的待遇

  按国家、北京市及校内有关文件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年龄要求:博士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27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后37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学校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初审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恕不退还;

  3.留学归国人才或具有留学经历者优先。

  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3月2日

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行政管理等岗位信息及要求.doc

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专职辅导员等岗位信息及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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