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及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教师类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毕业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9日9:00至4月23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笔试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北京教育人才网(http://www.jyrc.com.cn)进入“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按操作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4月28日至29日期间登陆北京教育人才网“公招平台”查询最终资格审查结果。
行政事务类(含管理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下同)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岗位将取消笔试资格。
3、确认考试资格。请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5年5月1日9:00至5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打印准考证。“笔试确认”的报考者,在2015年5月7日9:00至8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打印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安排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按行政事务类岗位和教师类岗位分别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5月9日(周六)9:00-11:00 综合知识测试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15年5月19日至22日期间登录北京教育人才网“公招平台”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