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教委决定开展2015年面向毕业生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396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5届毕业生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4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上岗时需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9、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15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须本人亲自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7日9:00—14: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
3、报名者须于2015年3月16日下午15:00前先登录www.rc.bjedu.cn(海淀区教育人才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填写一个岗位信息)。
(二)现场报名时所需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1、网上信息填写合格人员,通过网上系统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2、北京生源需提供户口簿(卡)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所有成绩全部通过,无补考;报考北部农村学校者选修课程允许1-2门有补考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