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根据笔试成绩,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职位名称 | 面试时间 |
1 | 曹文娟 | 女 | 147211180804 | 办公厅 | 10月18日 |
2 | 李洁 | 女 | 147211860104 | ||
3 | 贾春仙 | 女 | 147236342825 | ||
4 | 银元 | 男 | 147251010125 | ||
5 | 高杨 | 女 | 938237013025 |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面试当天进行。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国家行政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行车路线:西三环苏州桥下向西第一个红绿灯左转(向南)约300米,即到学院东门。
地铁、公交路线:
1、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乘374路公交车到万寿寺,换乘534路到厂洼北站下车即到学院东门。
2、在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到西直门下车,步行到公交西直门站,乘534路公交车到厂洼北站下车。
3、在北京南站南广场乘坐特5路公交车到紫竹院南门,换乘534路到厂洼北站下车。
考生请从东门进学院,按指路牌行进即可。
三、资格复审时携带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
(二)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
(三)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五)任职定级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六)报名时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我院。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3日下午5点前发送邮件到邮箱(sanchu@ns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确认参加国家行政学院面试”。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经本人签名,于10月13日下午5点前传真至010-68929886。放弃面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或者先确认参加面试又临时放弃的,我院将对考生有关情况报告国家公务员局。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7日下午2:30携带相关材料,从国家行政学院东门凭身份证进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8日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候考室,正式面试开始后还未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联系电话:010-68928871
点击下载附件:
国家行政学院人事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