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新闻中心2016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6-03-26 14:49:5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新闻中心是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面向全国高校2016年应届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新闻中心是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面向全国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工作技能。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相关信息及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表《国资委新闻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简章》(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6年3月23日—4月6日将个人简历及填写好的《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xwzx@sasac.gov.cn,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学校名称+专业。

  应聘人随简历及报名登记表提交以下资料的电子版:①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②职(执)业资格或专业能力资格证书;③发表的主要作品;④外语、计算机能力证明等。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2.注意事项

  应聘人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根据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无适合人选,则该职位空缺),在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报名咨询电话:(010)64470992。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4471700。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点击下载附件:

1、国资委新闻中心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简章.docx

2、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国资委新闻中心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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