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总工会事业单位招聘8人
2017-04-05 13:37:14   来源: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2017年北京市总工会事业单位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事业单位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9:00—4月17日17:00。具体事业单位公告详情如下。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适应工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北京市总工会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涉及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4家,拟招聘工作岗位共8个,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总工会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四)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1),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三、事业单位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9:00—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北京市总工会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报名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各单位联系邮箱(附件1),并电话确认。电子邮件以“应聘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如:北京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对外联络-张三-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硕士)作为主题和附件题目。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请报名人员于2017年4月20日至4月2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总工会网站查询最终资格审查结果。

(三)考试安排

1、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职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笔试由北京市考试服务机构及北京市总工会统一组织。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招聘职位的比例最低不低于5:1。如未达到规定最低比例,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

2、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到各招聘单位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复审:

①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用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成绩单和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④近期正面2寸同版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上)及同版电子照片1份,电子照片请用与报名表一致的姓名命名);

⑤《北京市总工会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报名表》一式3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并粘贴照片;

⑥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如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⑦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携带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中合格人员从高到低、参加面试人员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未达到1:5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面试由北京市考试服务机构及北京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一般情况下,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顺延至下一人。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我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并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事业单位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名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凡涉及年龄的相关要求均为周岁,30岁及以下为1986年4月14日(含)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81年4月14日(含)后出生,40岁及以下为1976年4月14日(含)后出生。

(四)一经聘用,根据招聘岗位及聘用等级,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考务咨询详见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联系电话(招聘咨询日期截止至2017年4月17日)

招聘监督电话:65592701

点击下载:

1.《北京市总工会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2.《北京市总工会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报名表》.doc

北京市总工会

2017年4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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