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顺义区《关于成立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通知》(顺编委[2011]5号)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公开招聘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系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和预防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均为聘用制)。
基本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
3.具有北京市户籍;
4.符合具体岗位设置条件。
岗位一:书记员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庭审记录、卷宗整理等工作。
招聘人数:14人。
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
岗位二:后勤
主要职责:负责仲裁院后勤工作。
招聘人数:1人。
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事业单位有关说明
1.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招考公告将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9日在顺义网城、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才赢天下网站公布;
3.薪酬标准:参照相关行业相近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三、事业单位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完毕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层仲裁大厅(北京市顺义区裕龙花园二街现代学院东北侧)。
四、事业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注意事项:
1. 现场报名需本人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
2. 报考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事业单位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可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3日登陆才赢天下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七日后在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5.笔试范围:综合能力测试
(二)打字速度测试
1.报考书记员岗位的通过笔试资格审核后需参加打字速度测试;
2.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及打字速度测试结果,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10-6041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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