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6-04-03 16:59: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一、事业单位考生须具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事业单位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事业单位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4月11日-13日

报名者下载报名表,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详细如实填写(将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在表中“相片”栏内),并以邮件“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形式发stlbgs@sina.com。

三、事业单位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应知应会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

(二)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地点:请考生于4月14日登陆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网站(http://www.bjstl.org.cn)查看笔试通知。于笔试当天凭报名表、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或1:5(以职位表为准)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或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核、面试

(一)资格审核

时间:面试前一天

所需材料: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于面试前一天,到台湾会馆(东城区大江胡同114号)进行资格审核。

1.《公开招聘报名表》并粘贴好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

2.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5. 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合格者,领取面试准考证;如有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面试比例,通知考生依次递补,直至无合格人员。

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或笔试、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可组织其他同类岗位相近专业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根据岗位特殊性或专业急需情况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或继续组织实际报名人员进行下一步考试。

(二)事业单位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我会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初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事业单位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我会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我会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 82218519、82218518

监督电话: 82218519

北京市台胞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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