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少年艺术服务中心2012年8月经市编办批准,为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织全市青少年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青年、服务青年、团结青年赢得青年;指导联系各类青少年文化社团、国粹艺术组织。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综合保障部管理岗1名,招聘条件为: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教育学相关专业;
3.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落户条件(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5.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交流、实习工作经验,耐心细致,有责任心;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财务软件。
7.有相关共青团实习工作经验者、对新媒体的技术、传播规律、内容建设有一定了解与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项目外联部管理岗1名,招聘条件为: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工学相关专业;
3.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4.有高校学生会、团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事业单位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邮件名改为“报考职位+姓名”发送至中心电子邮箱(yszx@bjyouth.net) 。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 5月20日中午12:00前。
(二)资格审查及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青少年艺术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专员将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报送纸质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参加笔试。
2.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青少年艺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表格上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作经验的材料。
3.报送方式:应聘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指定时间送交到北京青少年艺术服务中心办公室;
4.报送时间:2015年 5月2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报送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522。
三、事业单位笔试
(一)笔试内容:参加北京市2015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二)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公告栏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将根据工作需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四、事业单位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各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五、事业单位考核、体检和公示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网站公示7天。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事业单位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监督电话: 63087333
咨询电话: 63087167